福建安溪法院开展涉民生案件专项执行行动
发布时间:2021/1/25 9:20:20
执行之家(www.zhxzhj.cn)小编收集整理,苏某波与苏某良刑事附带民事赔偿纠纷执行一案,经法院判决,被执行人苏某良应赔偿苏某波医疗费、残疾赔偿金等共计26.71万元。判决后,苏某良未能及时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苏某波遂向该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受理后,该院向被执行人苏某良发出执行通知书和报告财产令,依法采取冻结被执行人银行账户存款等执行措施,并多次到苏某良家中执行,均未果。
2021年1月20日上午,为了让申请执行人能早日领取赔偿款过个好年,执行干警传唤被执行人苏某良到该院,依托“人大代表+执行”工作机制,邀请县人大代表王巧萍参与调解。最终在多方共同努力下,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被执行人苏某良分期支付赔偿款共计22万元,双方握手言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