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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悬赏公告 

发布时间:2024/12/8 6:52:06

债掌舵(法院悬赏执行公告专业平台)小编整理发布: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李春顺与被执行人师永德因技术委托开发合同纠纷一案中,因被执行人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申请执行人向本院提出悬赏执行申请,请求本院对被执行人师永德进行悬赏执行,并承诺有关人员提供人民法院尚未掌握的被执行人的财产线索并经查证属实的,使申请执行人债权得到全部或部分实现的,将按比例奖励提供线索人。本院经审查认为,申请执行人对该案悬赏执行的申请符合法律规定,应予准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二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之规定,本院特发布执行悬赏公告如下:

被执行人基本信息

被执行人:师永德,男,汉族,1979年6月6日出生,住河南省禹州市华中医药集团家属楼5号楼2单元301室内

案件基本信息

1.执行案号:(2022)津02执恢111号

2.尚未执行到位金额:332338元

悬赏信息

悬赏金额:根据提供线索人提供的线索发现有价值财产,经法院执行予以变现的,按照法律规定扣除相关费用后作为悬赏数额的基数,再按20%比例支付悬赏奖金;经法院裁定予以以物抵债的,按照实际抵债金额扣除法院规定相关费用后作为悬赏数额的基数,再按20%比例支付悬赏奖金。

联系方式

联系人:韩法官

电话:022-28024529(工作日上午9:00-11:00,下午2:00-5:00,节假日休息)

本院地址:天津市河西区新围堤道6号

本院郑重承诺

本院安排专人负责举报人的举报工作,承诺维护举报者的合法利益,对提供线索的人员身份及提供线索的有关情况予以保密。

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

2024年10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