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开账户逃避执行 惩戒措施面前终还款
发布时间:2021/3/26 10:21:30
债掌门(www.zhzhm.cn)小编收集整理,被法院冻结账户后,新开账户就好了?被执行人刘某就动了这样的“小心思”逃避执行,但正义的法槌毫不留情地敲碎了他规避执行的侥幸梦。最终,在惩戒措施面前,被执行人刘某主动联系执行法官还清全部欠款。
2020年3月,经当事人申请,刘某被福建省闽清县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法院立案后,执行法官迅速对被执行人的财产进行查询,并冻结被执行人刘某名下的银行账户,经多次查询,被执行人无可供执行财产,案件终止本次执行程序。2020年10月,闽清法院承办法官重新对刘某银行账户进行查询后,发现刘某在某银行新开立了银行账户,执行法官迅速冻结该银行账户后,并前往银行调查账户信息。经查,刘某于2020年6月开立新账户,且在2020年6月至2021年1月,采取快进开出的形式,进账457笔,涉及金额77万余元,出账751笔,涉及金额77万余元。
2021年2月,闽清法院认为刘某恶意规避执行,符合拒不履行生效的裁判文书的情况,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遂将上述线索移送公安机关。刘某得知此事后,主动联系执行法官,立即还清全部款项共计7万余元,案件全部履行完毕。
法官提醒:依法履行法院作出的生效裁判文书是每一个公民应尽的法律义务,是维护社会诚信体系的重要内容,更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与和谐稳定的必然要求。人无信而不立,随着破解“执行难”持续发力,企图蒙混过关的被执行人不要心存侥幸,尽早履行义务才是“正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