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西山区人民法院执行悬赏公告
发布时间:2025/2/24 9:56:52
为维护法律的尊严与权威,督促被执行人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切实保护案件当事人的胜诉权益,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的规定,昆明市西山区人民法院特发布执行悬赏公告。
悬赏公告
被执行人:陈志明
执行案号:(2024)云0112执2710号
执行依据:(2022)云0112民初19128号
公民身份号码:440923********0258
身份证登记住址: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南油路2336号。
悬赏金额:申请人同意凡提供被执行人真实有效的财产线索,帮助申请人收到务工费用,申请人同意向线索提供人给予涉案金额15%的赏金,金额为5357.25元。
申请执行人李金荣与被执行人陈志明劳务合同纠纷一案,西山法院作出的(2022)云0112民初19128号判决书已发生法律效力,陈志明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经申请执行人申请,我院于2024年4月28日依法立案执行,被执行人陈志明至今未履行还款义务。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二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之规定,特发布悬赏公告。
同时,本院再次规劝被执行人积极前往西山法院履行生效判决确定的义务,否则法院将视情节对被执行人采取拘留、罚款等强制措施,涉嫌构成犯罪的,将移交有关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
举报电话:0871-68108949(曹法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