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钢城区人民法院 悬赏公告
发布时间:2025/3/4 9:46:23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王力申请执行宋运训民间借贷纠纷两案中,被执行人宋运训拒不履行原莱芜市莱城区人民法院作出的(2014)莱城民初字第1605号、2332号民事判决书确定的义务。现王力提出悬赏执行申请,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特发布悬赏公告如下:
被执行人:宋运训,男,1989年5月17日出生,汉族,住济南市莱芜区苍龙泉大街59号2号楼1单元1402室,公民身份号码:371202198905170616。
在案件执行完毕之前凡向本院提供被执行人宋运训下落及可供执行的财产信息(已发现的被执行人未处分财产除外)属实并实际执行到位的,在本案执行标的80万元内按照举报财产执行到位金额的20%予以奖励,当事人的代理人、义务人除外。本院将对举报人身份及举报线索的有关情况予以保密。
案件承办人:战法官 联系电话:18863402189
申请执行人:王 力 联系电话:13863421117
特此公告!
二〇二五年三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