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悬赏公告
发布时间:2025/3/7 9:35:47
债掌舵(执行悬赏、债权转让、风险代理 NO1)小编整理发布: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姜峰与被执行人山东源创企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宁兆路销售代理合同纠纷一案中,被执行人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现申请执行人姜峰提出悬赏执行申请。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六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二条的规定,本院决定悬赏查找被执行人的财产,特发布悬赏执行公告如下:
被执行人:山东源创企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住所地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华能路38号汇源大厦3208室。
法定代表人:邱凤和,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被执行人:宁兆路,男,1994年8月23日出生,汉族,住山东省阳谷县寿张镇前街村143号。
执行案号:(2024)鲁01执恢250号。
生效法律文书号:济南仲裁委员会(2023)济仲裁字第4558号裁决书。
未履行标的:58252.62元。
悬赏金比例:按照收回现金金额的20%奖励,若以物抵债方式实现债权的,则按照抵债金额的5%予以奖励,超过本案执行标的数额的部分不计入奖励基数。
悬赏期限:标的全部执行完毕。
悬赏条件:举报人提供财产线索经查证属实并实际执行到位,符合悬赏执行相关规定(已发现的被执行人未处分财产不属于悬赏范围)。
举报电话:0531-89256602 联系人:党法官
执行法院: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本院郑重承诺,对提供财产的人员身份及其提供的线索的有关情况予以保密。
特此公告
二〇二五年三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