牡丹江市阳明区人民法院悬赏公告
发布时间:2025/4/8 9:43:40
债掌舵(执行悬赏、债权转让、风险代理 NO1)小编整理发布:
被执行人:程振松,男,汉族,身份证号码:231003198304081014,无职业,住黑龙江省牡丹江市阳明区裕民路大树花园32栋2单元502室。
被执行人:于雯雯,女,汉族,身份证号码:231025199002084941,无职业,住黑龙江省林口县柳树镇榆树村46号。
被执行人:王涛,男,汉族,身份证号码:231003198508022016,无职业,住黑龙江省牡丹江市阳明区阳明四条路中房小区3栋10单元302室。
执行依据:(2023)黑1003民初603号民事判决书、(2024)黑1003执异8号执行裁定书。
执行金额:200000.00元。
悬赏期限:2025年4月7日至2026年4月6日。在线索提供人提供线索前,若被执行人履行全部义务或申请人自愿放弃债权的,则相应悬赏公告自动失效。
悬赏金额:凡向本院举报被执行人隐匿、转移的财产线索(本院已掌握的财产线索除外),经查证据属实使申请执行人的债权得以全部或部分实行的,申请执行人承诺以执行到位金额的5%(含税费)作为悬赏金予以奖励。
悬赏领取注意事项:两个以上线索提供人提供相同财产线索的,由先提供人获取;联名提供的,由联名方共同获得,自行协商分配。
本院声明:举报人为申请执行人的代理人、有义务向人民法院提供财产线索的人员或者存在其他不应发放悬赏金情形的,不予发放。严禁使用不正当手段获取被执行人的财产线索。
本院承诺,对举报人的身份信息予以严格保密。
悬赏举报电话:
0453-8809933 0453-8809935
联系人:孙法官
牡丹江市阳明区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