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西昌市人民法院执行悬赏公告
发布时间:2025/5/17 8:19:44
债掌舵(执行悬赏 债权转让 风险代理 001)小编整理发布:
(2025)川3401执69号
本院受理立案执行的李旺与被执行人魏国梁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因被执行人魏国梁未按执行通知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经申请执行人书面申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六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之规定,现向社会公开发布执行悬赏公告。
被执行人基本信息
被执行人:魏国梁,男,1995年9月26日出生,汉族,住址:四川省西昌市小庙乡安宁村七组,身份证号码:513401199509260836。
申请执行标的
借款103000.00元及迟延履行期间债务利息。
悬赏金额
举报被执行人魏国梁踪迹住所等相关下落信息的,人民法院根据线索找到被执行人,实行控制并实际执行到位的, 申请人承诺按执行到位金额的5%进行奖励。
悬赏期限
从公告之日起至案件执行完毕之日止。
举报电话
0834-3225787,18090692648(罗)0834-2517110(执行110)
特别提醒
本院对举报人的身份信息予以保密,严禁使用不正当手段获取举报线索。
悬赏公告发布后,当有关人员提供财产线索时,西昌市人民法院将对该财产线索进行调查核实,并对有关人员身份信息与财产线索进行保密,但发放悬赏金需告知申请执行人除外。
当不同举报人举报同一财产线索时,一般按照提供线索的先后顺序由先举报者获得悬赏金额;不同的举报人分别提供不同的财产线索时,由法院根据提供线索的价值大小、时间、申请执行人意见等实际情况,确定不同举报人的悬赏金份额;联名举报的,由联名者共同获得悬赏金额,自行分配。
对申请执行人的委托诉讼代理人、有义务向人民法院提供线索的人员或其他不应发放悬赏奖金情形的,不予发放悬赏金。
特此公告
二〇二五年五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