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临沂市罗庄区人民法院--悬赏执行公告
发布时间:2025/10/31 18:54:26
债掌舵 001( 债权转让 执行悬赏 风险代理)小编整理发布:
(2025)鲁1311执5145号
本院执行的王玉强与张传玺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为充分利用社会力量查找被执行人财产,有效地执行生效法律文书,维护法律权威,现依申请执行人王玉强的悬赏申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六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之规定,特发布悬赏公告如下:
执行案号:(2025)鲁1311执5145号
执行依据:临沂市罗庄区人民法院作出的(2024)鲁1311民初4545号民事判决书
被执行人:张传玺
身份证号:371322198712******
身份证住址:临沂市罗庄区褚墩镇桥头村362号
执行标的:187090元及利息
悬赏期限:案件执行完毕之前
联系人:诸葛法官
举报电话:0539-8258812
执行线索条件和奖金:
凡向本院提供被执行人的下落线索,并被法院实际控制使申请执行人的债权得以全部或部分实现或提供人民法院尚未掌握的被执行人藏匿、转移财产的线索,经法院查实控制,处理变现后执行到位的,使申请执行人的债权得以全部或部分实现,申请执行人王玉强承诺自愿向举报人支付执行到位金额的10%支付赏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