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宁陵县人民法院-执行悬赏公告
发布时间:2025/12/11 21:57:16
债掌舵 0007( 债权转让 悬赏执行 债务化解)小编整理发布:
本院在执行陈治涛申请执行张艳丽、苏岩伟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中,因被执行人苏岩伟逃避执行,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根据申请人的申请,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之规定,特发布执行悬赏公告。
凡向本院举报被执行人人身线索,经查证属实并实施成功抓获的,给予500元人民币奖励,提供被执行人有效财产线索,悬赏金额按实际执行到位金额的5%支付。如申请人另有承诺的,法院将督促兑现。
本院将对举报人的身份及提供线索的有关情况予以保密。任何人员不得故意毁坏、抢夺人民法院法律文书、查封标志,否则,本院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的规定对其进行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本院将对举报人的身份及其提供线索的有关情况予以保密。
举报电话:潘法官0370-7763098、17603708877
二〇二五年十二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