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庐阳区人民法院
发布时间:2025/12/15 19:57:26
债掌舵 0007( 债权转让 悬赏执行 债务化解)小编整理发布:
(2018)皖0103执3567号
被执行人:朱军,男,1982年6月28日出生,汉族,住安徽省肥东县店埠镇镇南居委会东头组1幢201室,公民身份号码340123198206280832。
执行依据:合肥市庐阳区人民法院作出的(2017)皖0103民初5405号民事判决。
执行标的额:借款本金41313.21元及利息。
悬赏条件:凡向本院提供执行线索(人民法院尚未掌握的被执行人财产线索,含银行存款、房产、车辆等)且线索能直接促成执行回款的,对举报人给予执行回款中利息部分的80%金额作为奖励,多人提供线索的,以最先提供关键线索者为奖励对象。奖励资金由申请人承担。
悬赏期限:案件执行完毕前。
本院郑重承诺:对举报人的身份信息及提供的财产线索严格保密。
二〇二五年十二月十三日
联系人:合肥市庐阳区人民法院执行局 张法官
联系方式:0551-65188406
申请人联系方式:马律师(委托代理人)159010201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