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宜宾市中级人民法院 悬赏公告
发布时间:2025/12/28 21:23:20
债掌舵 0007( 债权转让 悬赏执行 债务化解)小编整理发布:
本院执行的申请执行人陈隆荣与被执行人应国勇、章英启借款合同纠纷一案,被执行人应国勇、章英启拒不履行已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现申请执行人陈隆荣提出悬赏执行的申请,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之规定,特发布执行悬赏公告如下:
被执行人:应国勇,男,1968年10月1日出生,汉族,公民身份证号码512532196810014517,住四川省筠连县维新镇新街三组1号。
被执行人:章英启,男,1962年7月18日出生,汉族,公民身份证号码51252719620718051X,住四川省宜宾市叙州区(原宜宾县)柏溪镇华盛街14号。
执行依据:宜宾市中级人民法院(2019)川15民初78号民事判决书。
执行标的:借款本金人民币4000万元及利息、迟延履行债务利息。
悬赏条件及金额:首位向本院举报被执行人有效的财产线索(本院及申请执行人已经掌握的除外),并经核查属实执行到位的,按照实际到位金额(包括以物抵债)的10%给予奖励。
本院将对提供财产线索的人员身份及提供线索的有关情况予以保密。
举报电话:0831-2326383;18881996422。
联系人:税法官。
特此公告。
二○二五年十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