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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武汉市江汉区人民法院悬赏执行公告

发布时间:2026/2/7 7:49:02

债掌舵 0007( 转让 悬赏  线索  找人  帮办 )小编整理发布:

为充分利用社会力量查找被执行人财产及线索,有效地执行生效法律文书,维护法律权威,现依申请执行人的悬赏执行申请,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的相关规定,特发布悬赏执行公告如下:

案号:(2021)鄂0103执611号

执行依据:(2020)鄂0103民初724号民事判决书

涉案标的:本金97860元及相关利息等费用

被执行人:薛莲珍,女,1977年3月30日出生,汉族,住址武汉市东西湖区革新大道富民路(十三支沟)盈创动力产业园七号楼三单元,公民身份号码33032519770330****。

被执行人:徐贤荣,男,1977年8月9日出生,汉族,住址武汉市江汉区大兴路33号,公民身份号码33032519770809****。

悬赏金:债权人承诺按照执行该线索的实际到款的10%(含税费)予以奖励

举报联系电话:027-83567296

除本院已掌握的被执行人财产情况,凡向本院提供有效财产线索,经查证属实使案件得以有效执行的,按债权人承诺支付的悬赏金比例进行奖励。两个以上举报人提供同一线索,悬赏金由先举报一方获得;联名举报的,由联名方共同获得、自由分配。

本院郑重承诺:对提供被执行人相关线索的单位及个人,本院予以严格保密。

本院郑重声明:举报人为申请执行人、其他代理人、有义务为人民法院提供线索的个人(单位)或存在其他不应发放悬赏金情形的,不予发放。严禁使用不正当手段获得举报线索。

特此公告。

武汉市江汉区人民法院

二〇二六年二月六日

武汉市江汉区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