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河法院发布一则悬赏公告
发布时间:2026/2/18 21:52:34
(2022)皖0111执1218号
因被执行人李其来未全部履行本院作出的(2021)皖0111民初10592号民事判决书确定的义务,现申请执行人提出悬赏执行申请,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二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依法制裁规避执行行为的若干意见》第一条第(五)项之规定,特发布悬赏公告如下:
一、执行案号:(2022)皖0111执1218号
二、被执行人信息:李其来,男,1956年12月7日出生,汉族,住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常青街道淝南社居委老判庙挂户10号,公民身份号34260119561207461X。
三、执行立案标的额:313215元。
四、悬赏金额及条件:举报人提供被执行人财产线索,经本院执行到位,申请执行人承诺奖励举报人实际执行到位金额的3000元作为悬赏金。同一线索仅限第一举报人。
本院郑重承诺:对举报人的身份及提供的有关情况予以严格保密,但为发放悬赏金需要告知申请执行人的除外。
举报电话:0551-65352548
举报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
合肥市包河区人民法院
二〇二六年二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