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西山区人民法院-执行悬赏公告
发布时间:2026/2/25 9:36:51
为维护法律的尊严与权威,督促被执行人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切实保护案件当事人的胜诉权益,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的规定,昆明市西山区人民法院特发布执行悬赏公告。
被执行人:柏春
执行案号:(2025)云0112执3843号
执行依据:(2024)云0112民初23270号
公民身份号码:530426********0315
身份证登记住址:云南省玉溪市峨山彝族自治县小街镇由义村委会由义村359号
悬赏金额:凡向法院提供被执行人的真实有效财产线索并能执行到位,申请人承诺支付悬赏金500元。
申请执行人罗招波与被执行人柏春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昆明市西山区人民法院(2024)云0112民初23270号民事判决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柏春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经申请执行人申请,我院于2025年06月03日依法立案执行,被执行人柏春至今未履行还款义务。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二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之规定,特发布悬赏公告。
同时,本院再次规劝被执行人积极前往西山法院履行生效判决确定的义务,否则法院将视情节对被执行人采取拘留、罚款等强制措施,涉嫌构成犯罪的,将移交有关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
举报电话:0871-63985742 周法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