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合肥市庐阳区人民法院
发布时间:2026/3/4 19:14:03
(2022)皖0103执1125号
被执行人:徐庆,男,1983年3月13日出生,汉族,住安徽省合肥市庐阳区蒙城路55号大夫第社区集体户,公民身份号码340103198303133011。
执行依据:合肥市庐阳区人民法院作出的(2021)皖0103民初10434号民事判决。
执行标的额:借款本金919661元及利息。
悬赏条件:凡向本院提供执行线索(包括但不限于可供执行的财产线索、被执行人下落线索、被执行人存在虚假报告财产情况或违反人民法院限制高消费规定的线索、被执行人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等行为的线索),经查证属实并实际执行到位的,按照实际执行到位金额的10%予以奖励。奖励资金由申请人承担。
悬赏期限:执行完毕前。
本院郑重承诺:对举报人的身份信息及提供的财产线索严格保密。
二〇二六年三月三日
联系人:合肥市庐阳区人民法院执行局 张法官
联系方式:0551-65188406
申请人联系方式:孙先生 139551518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