兄弟法院协助执行,破解异地“执行难”
发布时间:2020/12/1 10:46:22
执行之家(www.zhxzhj.cn)小编收集整理,该起纠纷源于2019年4月17日,某公司向刘某借款200万元,双方约定借款期限为一年,借款利率为年利率24%。由于该公司经营困难,无法按期向刘某支付借款利息,双方提前解除合同,刘某遂向法院提起诉讼。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经法院依法查询,该公司没有可供执行的财产,案件一时难以执行。
正所谓山穷水尽疑无路,柳暗花明又一村。2020年9月25日,申请人刘某向执行法官提供了被执行人的财产线索,称该公司作为申请执行人在来宾市中级人民法院有执行案件,执行标的高达1600万元。执行法官听到这个消息后十分振奋,心想,这回案件终于有着落了,便立马电话联系来宾中院执行局。
来宾中院执行局告知执行法官,该公司确实有案件正在执行,而且1600万元案款已全部执行到位,正准备发放。并提醒昭平法院执行法官尽快送达提取案款文书,同时答应在收到文书前会预留相应案款。执行法官二话不说,当天便制作并发出提取案款裁定书及协助执行通知书。没过几天,昭平法院便收到了来自来宾中院的280万元转款。得益于来宾中院的协助执行,该案得以顺利执结。
在办理执行案件过程中,被执行人身处异地、被执行人财产在外地的情形屡见不鲜,这也是困扰法院执行工作的难题。为破解这个难题,昭平法院坚持全国法院上下一盘棋,把加强法院间通力配合、相互协助作为执行工作的常态,切实用足、用活执行举措,坚决打赢“执行难”这场攻坚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