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水市人民法院执行悬赏公告
发布时间:2025/2/21 9:38:53
债掌舵(执行悬赏、债权转让、风险代理)小编整理发布:
为维护法律的尊严和权威,督促被执行人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切实保护案件当事人的胜诉权益,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的规定,泸水市人民法院特发布执行悬赏公告,希望知其财产线索的公民、法人、其他组织向本院提供被执行人的财产线索。
一、执行案号
(2024)云3301执632号
二、被执行人身份信息
李学进,男,1981年2月28日生,云南泸水市人,户籍地泸水市六库镇新城区金榕佳苑小区2-3-1 ,身份证号码533321198102280316
三、悬赏金额
凡向法院提供法院尚未掌握的被执行人有效且可供执行财产线索,并经查证属实使案件实际执行到位的,按实际执行到位金额的1%奖励举报人。
四、案情
申请执行人杨丽章与被执行人李学进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泸水市人民法院作出的(2023)云3301诉前确认336号法律文书已发生法律效力。因被执行人李学进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申请执行人杨丽章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李学进偿付借款216000元,本院依法立案执行后,李学进至今未履行还款义务。
五、悬赏要求
举报人应如实提供线索,不得虚构、隐瞒事实,不得故意诬陷他人。如提供虚假线索或干扰执行工作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举报人的身份信息及提供线索的情况,本院将严格保密。
同时,本院再次规劝被执行人积极前往泸水市人民法院履行生效判决确定的义务,否则法院将视情节轻重对被执行人采取拘留、罚款等强制措施,涉嫌构成犯罪的,移交有关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