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静海区人民法院执行悬赏公告
发布时间:2025/2/21 9:40:24
债掌舵(执行悬赏、债权转让、风险代理)小编整理发布:
本院执行的申请执行人边自莲与被执行人王纲与公司有关的纠纷一案,因被执行人王纲未按生效判决履行相应的还款义务,申请执行人边自莲提出悬赏执行申请,为加大案件执行力度,更好借助社会之力,有效执行生效法律文书,维护法律权威,切实保障权利人合法权益,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五条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依法制裁规避执行行为的若干意见》第一条第(五)项之规定,本院特发布执行悬赏公告如下:
被执行人:王纲,男,1977年12月29日出生,汉族,住天津市静海区静海镇曙光胡同22号。
公民身份号码:120223197712290195。
凡向本院举报被执行人王纲财产线索的,对举报人按实际执行到位金额的1%予以奖励。未履行标的金额为6354034.73元及相关费用。被执行人已被发现但未处分的财产不属悬赏范围。
悬赏执行公告期限自2025年2月19日至2026年2月18日。
本院将对举报人信息予以严格保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