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武汉市新洲区人民法院--悬 赏 公 告
发布时间:2025/5/11 13:41:09
债掌舵(执行悬赏 债权转让 风险代理 001)小编整理发布: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刘全亨与胡明妹离婚纠纷一案中,因被执行人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申请执行人刘全亨向本院提出悬赏执行申请。为实现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生效法律文书的权威,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的相关规定,现发布执行悬赏公告如下:
被执行人:胡明妹
公民身份号码:420222199512087241
住址:福建省厦门市翔安区马巷镇郑坂社区
执行案号:(2024)鄂0117执408号
执行依据:(2021)鄂0117民初2592号民事判决书
涉案标的:12000元
悬赏有效期:一年
凡向本院举报被执行人财产线索并经本院查实执行到位的,将给予举报人执行到位标的10%予以奖励。两个以上举报人提供同一线索,悬赏金由先举报一方获得;联名举报的,由联名方共同获得、自行分配。被执行人已被发现未处分的财产不属于悬赏的范围。本院将对提供财产线索人员的身份及提供线索的有关情况予以保密,严禁打击报复。
本院郑重申明:举报人为申请执行人、其他代理人、有义务向人民法院提供线索的个人(单位)或者存在其他不应发放悬赏金情形的,不予发放。严禁使用不正当的手段获取举报线索。
特此公告。
举报联系电话:027-89358725 联系人:王臻东
(举报时间工作日8∶30-12∶00 14∶30-17∶30)
武汉市新洲区人民法院
二〇二五年五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