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新田县人民法院执行悬赏公告
发布时间:2025/5/17 8:15:50
债掌舵(执行悬赏 债权转让 风险代理 001)小编整理发布: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骆祖树与被执行人乐颖、郑艳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中,因被执行人乐颖、郑艳拒不执行,现申请执行人骆祖树申请对被执行人乐颖、郑艳的财产进行执行悬赏,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的规定,悬赏公告如下:
执行案号:(2024)湘1128执恢200号
执行依据:湖南省新田县人民法院作出的(2023)湘1128民初933号民事判决书。
被执行人:乐颖,男,1983年3月4日出生,汉族,湖南省新田县人,居民,住新田县中山街道新华西路。公民身份号码43292819830304****。
被执行人:郑艳,女,1982年4月9日出生,汉族,湖南省新田县人,公司职员,住长沙市雨花区黎托街道办事处广益社区茂华国际湘三期B28栋。公民身份号码43292819820409****。
执行标的:7300000元。
悬赏期限:案件执行完毕之前。
执行线索条件和奖金:凡向本院提供人民法院尚未掌握的被执行人藏匿、转移财产的线索,经法院查实控制,处理变现后执行到位的,使申请执行人的债权得以全部或部分实现,申请执行人骆祖树自愿向举报人其领取执行案款金额的5%。
两个以上举报人举报同一线索的,悬赏奖金由先举报的一方获得;联名举报的,由联名方共同获得、自行分配。申请执行人的代理人、有义务提供被执行人财产线索的人员、人民法院工作人员及其近亲属、或者存在其他不应发放悬赏奖金情形的,不得领取悬赏奖金。
本院郑重承诺,对举报人及提供的被执行人线索予以严格保密,但为发放悬赏奖金需要告知申请知悉人的除外。严禁使用不正当手段获取举报线索。
举报人可直接到新田县人民法院进行举报。
联系人:陈法官
举报电话:13874698998
湖南省新田县人民法院
二〇二五年五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