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钢城区人民法院--悬赏公告
发布时间:2025/7/27 11:59:33
债掌舵(执行悬赏 债权转让 风险代理 001)小编整理发布:
(2025)鲁0117执440号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吕良与被执行人张百军、吴美霞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中,被执行人拒不履行济南市莱芜区人民法院作出的(2016)鲁1202民初2166号民事判决书确定的义务,经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指定执行,现申请执行人提出悬赏执行申请,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特发布悬赏公告如下:
被执行人:吴美霞,女,1978年10月24日出生,汉族,住济南市莱芜区正顺东方华庭5号楼1单元801室,公民身份号码:371203197810243220。
被执行人:张百军,男,1978年2月9日出生,汉族,住济南市莱芜区正顺东方华庭5号楼1单元801室,公民身份号码:371203197802093250。
在案件执行完毕之前凡向本院提供被执行人可供执行的财产信息(已发现的被执行人未处分财产除外)属实并实际执行到位的,在本案执行标的2400000元内按照举报财产执行到位金额的25%予以奖励,当事人的代理人、义务人除外。本院将对举报人身份及举报线索的有关情况予以保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