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新宁县人民法院--执行悬赏公告
发布时间:2025/7/28 20:33:15
债掌舵(执行悬赏 债权转让 风险代理 001)小编整理发布:
(2025)湘0528执356号
本院在执行案件中,因被执行人未主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致使申请人的合法权益难以得到实现。现申请人向本院提出悬赏执行申请,为切实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司法权威,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之规定,发布执行悬赏公告如下:
被执行人:李中华,男,1963年4月4日出生,汉族,户籍所在地湖南省邵阳市新宁县金石镇观瀑桥社区居民委员会焦家垅一组。
执行依据:(2024)湘0528民初2165号民事判决书
申请执行标的额:12000元
悬赏条件:举报人提供本院尚未掌握的财产线索使得本院得以执行到位或部分执行到位的,申请执行人承诺以实际执行到位标的额的10%奖励举报人。两人以上提供相同财产线索的,按照提供线索的先后顺序登记。同时,敦促被执行人见到公告后,主动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悬赏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案件执行完毕之日止。
本院郑重承诺:对举报人的相关信息予以保密。
举报电话:0739-4820649,联系人:李法官。
举报时间:正常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特此公告
二〇二五年七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