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临洮县人民法院执行悬赏公告
发布时间:2025/11/3 21:21:59
债掌舵 001( 债权转让 悬赏执行 发布代理)小编整理发布:
(2025)甘1124执1450号
为切实保障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维护法律权威,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六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的规定,本院公告如下:
被执行人:马骥,男,1963年10月7日出生,公民身份号码62242119631007****,汉族,住甘肃省定西市安定区李家堡镇锦鸡村锦庄社20号。
被执行人:陈桂琴,女,1963年4月28日出生,公民身份号码62242119630428****,汉族,住甘肃省定西市安定区李家堡镇锦鸡村锦庄社20号。
被执行人:马小雁,女,1992年12月29日出生,公民身份号码62242119921229****,汉族,住甘肃省定西市安定区李家堡镇锦鸡村锦庄社20号。
凡向本院举报被执行人马骥、陈桂琴、马小雁隐匿、转移的财产线索使案件得以执行的,按实际执行到位金额的10%予以奖励。线索相同的,奖励第一位提供者。
未履行标的金额人民币47609.25元。
本院将对提供被执行人下落的举报人信息严格予以保密,严禁使用不正当的手段获取线索信息。
举报电话:赵18109323622。
特此公告
二〇二五年十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