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清丰县人民法院 执行悬赏公告
发布时间:2025/11/3 21:45:43
债掌舵 001( 债权转让 悬赏执行 发布代理)小编整理发布:
被执行人财产及线索,以提高执行工作效率,完善执行工作机制,切实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现依申请人的悬赏执行申请,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五条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决定》第二十一、二十二、二十三、二十四条之规定,特发布执行悬赏公告如下:
执行案号:(2025)豫0922执959号
执行案由:股东知情权纠纷
被执行人:贾安政
身份证号码:4109011969****4034
承办法官:孔法官
家庭住址:濮阳市华龙区人民路53号院3号楼202
首位案外人首次向法院提供被执行人明确、真实、有效的行踪线索(包括但不限于其目前经常居住的地址、有效的工作单位、日常活动规律、所使用的车辆停放地点等)并协助法院成功对其本人采取强制措施的,举报人可获得赏金。
悬赏金金额:举报人提供上述线索,并经法院核实确认并成功对被执行人采取强制措施的,申请人自愿向举报人支付悬赏金人民币3000元。
举报电话:0393-8639821
举报时间:工作日(除法定节假日)
上午8:00-12:00
下午14:30-18:00
欢迎广大群众提供其行踪与财产线索,发现以上被执行人行踪的,请致电清丰县法院进行举报!
郑重承诺:我院对提供线索的人员身份及提供线索的相关情况一律严格保密。
清丰县人民法院
二〇二五年十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