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宣汉县人民法院 执行悬赏公告
发布时间:2025/4/25 9:29:14
债掌舵(执行悬赏、债权转让、风险代理 NO1)小编整理发布:
为充分利用社会力量查找被执行人的财产及线索,有效执行生效法律文书,维护法律权威,现依申请执行人李美生的悬赏执行申请,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现发布执行悬赏公告如下:
案号:
(2025)川1722执820号
被执行人:
王建均,男,1990年1月29日出生,住四川省宣汉县南坝镇垛石滩村4组97号,公民身份号码:51302219900129017X。
执行依据:
本院(2024)川1722民初3459号民事判决书
未执行到位标的:
代偿款289476元及利息、迟延履行期间的加倍利息
悬赏金额:
实际执行到位款的5%
悬赏时限:
二年(2025年4月23日至2027年4月22日)。悬赏有效期外举报财产线索的,不予支持悬赏奖励。
除本院已掌握的被执行人财产外,凡向本院举报被执行人有效财产线索,且经查证属实使案件得以有效执行的,债权人承诺按照该线索的实际执行到位款项的5%予以奖励。两人以上举报人提供同一线索,悬赏金由先举报一方获得;联名举报的,由联名方共同获得、自由分配。
本院郑重承诺:对提供被执行人相关线索的单位及个人,本院予以严格保密。
本院郑重声明:举报人为申请执行人、其他代理人、有义务向人民法院提供线索的个人(单位)或其他不应发放悬赏金情形的,不予发放。严禁使用不正当手段获得举报线索。
特此公告。
联系人:程法官
举报电话:0818-5238012 19160657102
宣汉县人民法院